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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精准量化渔业安全管理工作

发布者:管理员

发布时间:2015-04-08

为推进渔业安全管理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、制度化建设,全面提升山东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水平,山东省渔安委对2010年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精准量化打分,对各市县渔业安全管理领导机构和领导登临渔船检查制度、办事机构、渔业安全控制指标、交办工作、硬件设备、值班制度、重要天气预警信息通报传递情况、渔业船舶水上事故报告与处置、渔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、渔业应急预案编制和演练情况、渔业安全基层组织建设、平安渔业示范县建设、渔业应急示范点建设、渔业安全信息化建设、渔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情况、渔业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情况、渔业船舶水上生产安全事故基本情况、渔业船舶自然灾害事故、水上交通事故、特殊船舶事故的处理与统计等项目,按照重要程度确定不同的分值和评分标准,精心设计了20多个考核表,先由各市、县(市、区)海洋与渔业(主管)局自考自查,再由上一级渔业主管部门进行考核验收,使年终考核更加公正、合理。


考核实行奖分罚分制。对于死亡失踪人数每超出控制指标1人扣2分;海损事故每超出控制指标2起扣0.5分;直接经济损失每超出控制指标5万元扣0.5分。死亡失踪人数每减少1人加2分;海损事故每减少2起加0.5分;直接经济损失每减少5万元加0.5分。对于渔业安全管理文章发表在省部级以上的刊物上的,每篇文章加2分,每篇资讯加1分;发表在地市级及省直部门的刊物上的,每篇加1分,每篇资讯加0.5分;被省政府及其安委会予以肯定和推广的好经验、好做法每条加3分;被省厅及安委会予以肯定和推广的好经验、好做法每条加1分。迟报、谎报、漏报、瞒报渔业安全事故、险情和突发事件引发严重后果或被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点名批评的,考评结果为目标管理不达标单位。


整个考核工作按照自查自考与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由县(市、区)海洋与渔业(主管)局对照《2010年度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表》组织自查打分,对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总结; 各市海洋与渔业(主管)局对所属县(市、区)海洋与渔业(主管)局对照《2010年度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表》组织本市的自查打分,对全市渔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,并报省渔业安全管理办公室;省厅组织考核组对各市海洋与渔业(主管)局自查的结果进行考核验收,提出2010年度全省渔业安全管理工作考核意见。